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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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此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刘瑞琪监事长因公外出未联系上),2 名监事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06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本意见发表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刘瑞琪女士辞去监事长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温有为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