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中国食品网曝光了12种常吃的“毒”水果,涉及柑橘、荔枝、苹果、梨、葡萄、西瓜、香蕉、桃、桂圆、芒果、柿子以及大枣。这些“毒”水果都是在生长过程中,过量使用催长素、催红素、膨大素,或者存放中过量使用防腐剂,甚至出售中也使用着色剂、打蜡、漂白等,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的公害。(见3月22日《现代快报》)
在食品安全方面,公众已经麻木了,我们已习惯了从媒体获得各种食品带毒的信息,从大米、蔬菜直到饼干等等,几乎囊括了所有能吃的食品。生产商、经销商们之所以喜欢给食品下“毒”,原因很简单,就是带毒的食品往往有色相、卖相,只要能激发顾客购买欲望,只要能赚到大钱,甭管你食用后是否危害身心健康。
真的要感谢工商、消协和诸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中国食品网等部门或机构,如果不是你们频频公开曝光、提醒,我等平民百姓纵有火眼金睛恐怕也难以识别哪些食品有毒,只可惜,你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发现了某些食品不能食用,无情地予以了曝光,却对我们毫无帮助。就水果来说,柑橘、荔枝、苹果等等皆为大众平时爱吃的水果,虽说有毒,老百姓也别无选择,你提醒市民购买水果时切勿“以貌取果”,但消费者会听你“忠告”吗?显然不会,谁不喜欢买个大、色鲜的水果?
如何确保食品安全,我觉得解除安全隐患比曝光、提醒更加重要。毕竟公众的信息来源有限,一天不看报,很可能看不到对某些有毒食品的曝光与提醒。如此说来,有关部门还需将好事办到底,发现问题食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督”攻“毒”,检查、监督到位了,过量使用催长素、催红素、膨大素、防腐剂现象就会销声匿迹,出售中使用着色剂、打蜡、漂白等现象决不会死灰复燃。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岂能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