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6年第220公告,延边大米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自长白山腹地的延边大米,是继长白山人参、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等长白山特产资源及特产食品后获得的第17种地理标志产品。 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延边州的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敦化市、汪清县、安图县等8个县(市)。从公告之日起,在保护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延边大米生产企业可以申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