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生态,洞头县北岙镇东郊村农民庄某如今不种田了,政府为此每年给他1000多元作为补偿。洞头县今年已有上千农户拿到了生态补偿金。
该县北岙镇长坑、龙潭坑以及大门镇枫树坑三个水库是全县的重要饮用水源,这些区域的群众多年来担负着保护生态重责,牺牲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比如,北岙镇东郊村位于长坑和龙潭坑流域上游,从前年开始,该村所有农户就开始不种田、不养猪,转产转业。为了给这些生态保护贡献者予以相应回报,洞头县从去年开始着手建立比较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
该补偿机制规定,在长坑、龙潭坑和枫树坑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农田每年每亩补偿700元以内,补偿后土地必须退耕还林;露天粪坑每立方米补偿100元,补偿后不得重建;每口猪补偿300元,每头牛450元,每头羊100元,每只鸡鸭6元,补偿后不得恢复养殖;每个矿山开采点补偿5000元以内,补偿后不得恢复生产或开采。截至目前,该县已发放17万元生态补偿金。
生态补偿机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上千农户纷纷放下锄头,拆掉猪圈,当起生态保护模范。如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没有农户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