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从电视里看到报道,说是今年10月1日起酒瓶上要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之类的劝说语,怎么近一个月过去了,都没见到有啥动静?”日前,市民何小姐打来电话,称自己在逛超市时特别留意了一下酒类包装,但“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之类的劝说语却未出现在酒瓶上。为此,记者走访了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鉴于企业对《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实施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该项国家标准将延期至明年10月1日起实施。
市场:酒瓶标签未见“劝说语”
据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警示语;包括啤酒、葡萄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都将被推荐在包装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健康的“劝说语”。
近日,记者在大润发、苏果等超市发现,基本上所有的玻璃瓶啤酒标签上都标示了“请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但“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却未出现在包括葡萄酒在内的酒类标签上。正在挑选葡萄酒的李女士觉得标示“劝说语”对大家有一定的提醒作用,而一旁的许先生则对此不以为然:“其实标不标‘劝说语’都无所谓,就像香烟盒上写有‘吸烟有害健康’,可照样还是有很多人抽烟。”
质监部门:“劝说语”推迟标示
究竟其中存在什么原因,导致迟迟未见“劝说语”踪影?11月2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相关企业对《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这项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决定将这项国家标准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我市质监部门将于近期对相关企业进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培训,希望全市相关企业积极做好《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实施准备工作,以确保明年10月1日起该项国家标准在我市能够严格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