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1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区分“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岛内的台湾品种水果,均须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对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产地水果进行销售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南昌市场上假冒台湾水果现象屡见不鲜。23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许多水果经营者故意混淆台湾岛内水果与台湾品种水果的概念,以欺骗消费者。
内幕
南昌市场上卖的多是台湾品种水果
23日,一名水果经营商向记者透露,自从台湾水果进入祖国大陆市场,台湾水果在南昌大大小小水果店里已不足为奇,然而这些水果店所销售的台湾水果绝大多数是假冒的。
这名水果经销商告诉记者,台湾水果只是个笼统的叫法,其实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原产于台湾岛内的水果,一种是台湾的水果品种在祖国大陆种植的水果。在祖国大陆种植的台湾品种水果其种植地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这些水果与台湾本地产的水果在形状与色泽方面相近,一般消费者很难区别。
调查商家故意模糊概念
记者对南昌市一些水果经营场所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真正的台湾本地产水果在南昌市场难觅踪影,与那名水果经销商向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南昌市场上所售的台湾水果多为台湾品种水果。
在南昌市苏圃路上的一家水果专卖店,记者问店主是否有台湾岛内产的而不是台湾品种在祖国大陆种植的水果卖,店主见记者比较“懂行”,便说只有台湾品种水果,原因是台湾本地产水果价格较贵,而台湾品种水果的价格要便宜许多,例如橘和柚,台湾本地产的价格每公斤一般在20元左右,而台湾品种的橘和柚每公斤只要8元,大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
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水果经销商不会主动向消费者介绍自己经销的只是台湾品种水果。
对策工商部门着手规范
23日,记者就南昌市场假冒台湾水果销售严重的情况,采访了南昌市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办公室的章主任。章主任告诉记者,商家以台湾品种水果冒充台湾本地产水果销售的情况,不仅在南昌市场层出不穷,在全国各地也很普遍。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水果经销商在销售台湾水果时故意混淆概念,必须在商品标签上注明“台湾水果”或“台湾品种水果”。
据了解,南昌市工商局将立即着手规范市场上台湾水果的销售,查处混淆概念和以台湾品种水果冒充台湾本地产水果欺骗消费者的商家。(李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