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审批办法》1日正式实施,从即日起,山东境内利用进口转基因生物原料从事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农业部门的许可后,才能从事加工活动。
山东是转基因农产品加工大省,目前拥有加工转基因大豆的企业20家。经山东口岸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有80%在山东加工,20%流入其他省份。
据山东省农业厅介绍,今后山东省将对利用进口大豆、玉米、油菜籽做原料进行的榨油、饲料、饼粕等农业转基因生产加工活动进行审批,以防止具有活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进入环境,对生态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按照规定,申请从事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者若要取得山东省农业厅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生产线和封闭式仓储设施、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完善的农业转基因加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对未经批准,擅自加工具有活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的,山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