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烟贩子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多次运输、销售香烟上万条,案值总计达109万余元。8月14日上午,被告人徐作海、徐成、周庆赵、韩正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接受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从2004年5月到2005年8月1年多时间内,被告人徐作海伙同徐成、周庆赵、韩正鹍分别从河南鹿邑、郏县和安徽亳州等四地非法购买包括中华、玉溪在内的各类香烟总计1万余条,总价值达人民币109205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作海、徐成、周庆赵、韩正鹍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而运输、销售烟草制品,其中徐作海、徐成非法经营数额1092054元,周庆赵非法经营数额795254元,韩正鹍非法经营数额205500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各自责任。
庭审中,四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只承认其中2起,对另外3起的事实均予以否认。四被告人的辩护人也认为这3起指控证据不足,不能对四被告人定罪。此案未当庭宣判。作者:邢葶、王守明、郑贞、肖献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