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对纯净水的全国性争议开始于1997年上海市教委给中小学的一份文件:“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和智力发育阶段,加上运动而产生损耗许多无机盐和矿物质,若长期饮用纯净水,不利于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同年7月份,上海青年报的一篇关于“纯净水有害一代人健康”的报道,更是引起全国纯净水企业的波动。
李复兴还认为,除此之外,在纯净水脱盐的过程中,需3吨原水才能生产出1吨产品,有大量原水以“废水”排出。我国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家之一,水资源非常匮乏。因此纯净水对我国宝贵的水资源的浪费,同样值得反思。
修标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吗
记者注意到,与李复兴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其他一些专家,比如北京化工大学的水资源研究专家金日光教授等。但是,与其他专家不同,李复兴认为,要想解决安全健康问题,关键是要立即修改1998年发布实施的《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GB17323)和《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3724)。
在他2000年发表的文章里,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主要观点有:
把“瓶装饮用纯净水”中的“饮用”改为“饮料”;
某些指标应和目前国际饮用水标准接轨,例如,在所有的国外水质标准中均没有出现“电导率”一词,而是采用“硬度(CaCO3)”及溶解性总固体表示水中矿物质含量,而“电导率”是工业生产用水所采用的概念;
标准制定要有科学依据,水中pH值对人体健康是重要指标。人体血液pH值范围为7.3~7.45,纯净水pH值为5~7,下限值甚至低于酸雨污染的指标(5.6)。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制定如此低的标准,这样低酸值水作为人体的饮用水缺乏科学根据;
作为国家饮用纯净水水标准,应该参考国际及国外先进的饮用水水质标准,而不是单一以工业用水、医药用水及饮料水等标准作为依据;
饮用水国家标准制定应以专家群体为主,而不是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同时所选择的专家也应该体现在“专”字上,应该以从事饮水环境卫生专家为主体;
应该以喝什么样的水为前提,再去确定和考虑工艺和设备,而不是颠倒过来,以设备为前提左右我们的标准制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复兴反复强调,标准具动态性和时效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及科学分析手段的完善,标准一般3~5年要进行补充和修订。据了解,国际上对饮用水水质标准非常重视,标准修订的频率越来越快,标准中的检测项目不断增多,指标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其中,世界卫生组织先后于1984、1993、1996、1998、2003、2004年公布了《饮用水水质准则》或相关资料。
记者在搜索资料的过程中,也发现早在以上两个标准颁布后不久,一些业内人士就已经提出了不同看法。主要指向同样是pH值和电导率问题。
对于这两个问题,《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天津卫生监督所的徐留发对记者解释说,我国饮用水标准pH值为6.5~8.5,由于生产工艺所决定,纯净水中的pH值较低。比如标准制定时的90份试样中,pH为5~7的占73.30%。而之所以规定电导率(表示纯度的一项指标),是为了防止一些不法企业将自来水直接冒充纯净水。徐留发还告诉记者,2003年,在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饮用水实行QS认证之前,卫生部已经对《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不过,此次修订没有涉及主要指标,而是将当时的工业生产指标与卫生指标进行了整合。他认为,这个标准还是比较符合国内实际的,短期内再对其作出修改的可能性并不大。
而《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的制定负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一位李姓工程师也从另一个方面证实了近期并没有对此项标准进行修改的计划。她说,尽管按照标准本身的特性,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进行重新审核,而且也听到了一些对于标准不同的声音,但是,由于当初关于瓶装纯净水产生了两个国家标准,这两个标准又涉及不同部门,需要统一协调之后才可能进行修改,而在目前情况下,并不具备这样的修改条件。
作为饮用水的行业主管部门之一的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对目前实行的纯净水国家标准也持肯定态度,该协会秘书长赵亚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并没有收集到要求修改相关标准的建议。她认为,在全世界范围内纯净水、矿泉水、天然水等都是并存的,尤其是近年来美国、墨西哥等地纯净水市场也一样增长迅速,协会仍然坚持只要按照标准生产的产品就是卫生安全的观点。
李复兴说,纯净水标准的问题事关消费者的健康,他会进一步推动此事的进展。据他透露,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计划明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修改上述标准的建议。李复兴还特别强调,质疑纯净水的问题并不是为了把这个市场一棍子打死,他希望纯净水企业在原有硬件及技术条件基础上,用少量资金对设备进行改造,尽可能保留水中有益成分,使产品达到“纯净”与“健康”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