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河西区的张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叙述了他在本市一家超市中的所见所闻:一位大妈在生食区选购生猪肉时,扒开了塑料盒表面的薄膜,坚持让称重人员除去包装盒重新称重,超市人员将肉装在塑料袋中称重,总价确实较先前的价钱少了。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对食品称重问题展开了调查。在南开区一家大型超市,品名为美国红提的水果已用可降解包装盒和薄膜打好包装,包装上贴着标有净含量、单价、数量、总价等信息的标签。经记者在水果称重台复称发现,带包装的重量和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竟是一样的,而“总价”是按照带包装的重量计算的,即这种美国红提的包装盒也是按照每500克29.8元的价钱出售给消费者的。在这家超市中出售的每500克10元的国产葡萄存在同样问题。在采访中,还有市民反映,本市某些品牌糕点店在销售纸盒包装的糕点时将包装盒和糕点一并直接放到秤上称重,而且每个包装盒还要另外收取一定费用。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4年8月10日发布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指出:当食品价格每公斤高于6元时,重量≤1kg时的负偏差为5g;当食品价格每公斤在30元至100元时,重量≤1kg时的负偏差为2g。接受采访的市民普遍认为,包装盒按商品价格“卖”给消费者是不合理的,“我们买的是商品而不是包装盒”,如今高价水果、肉禽等食品已走上了百姓的餐桌,这种销售行为无疑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