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向市工商局消保处举报,青岛一食品有限公司天天在四方湖岛和小水清沟卖超市退回的散装酱货和火腿肠,其中包括很多过期食品。接到举报后,5月30日下午4时许,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着便衣悄悄赶往湖岛村和小水清沟进行暗访。
在小水清沟村内,工商人员发现,两个穿着青岛一食品公司工作服的女工正在一露天摊位前叫卖散装酱猪头肉、蹄筋、猪肝、火腿肠等肉食品。工商人员发现,这些散装酱货看上去颜色发白,部分火腿肠已经过了保质期。多数产品价格非常便宜,在商场和超市卖十七八元的产品他们只卖六七元。
5月31日下午,市工商局消保处与四方工商分局、宣化路、重庆南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共20余人分头行动,将该食品公司位于小水清沟、湖岛的两个销售点同时取缔,当场查扣过期火腿肠和包装酱货以及涉嫌过期肉食品共200余公斤。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闻讯赶到现场,向执法人员解释说,这些酱货都是超市刚刚退回的,都没有变质,况且他们都通过高温进行了蒸煮,吃了没有问题。
工商人员6月1日向记者表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超市退回的食品如果没有变质,厂家可以打折销售,如果质量有问题,则必须销毁。鉴于该公司销售的散装酱货肉眼看不出质量问题,他们已经送到有关部门检验。然后再作进一步处理。文/图 本报记者 陈新坦 本报通讯员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