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工商机关针对饼干、蜜饯、黄酒、酱油等日常食品及调味品组织开展了一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工作。酱油存在偷工减料问题,合格率82%,较2004年有了较明显的提高。
1)、氨基酸态氮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氨基酸态氮是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经微生物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本次抽查中有3批次商品的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一定程度上反映产品偷工减料。
2)、铵盐/氨基酸态氮(之比)超标。造成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使用原料或生产工艺条件不当等,反映酱油是否用正常生产工艺发酵出来的,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商品的铵盐/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
3)、标签标注不规范。按标准要求酱油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或烹调”、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等。本次抽查中有5批次商品的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未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生产工艺、用途等。
4)、氯丙醇(3-氯-1,2-丙二醇)”指标是检查企业在生产酱油时是否有“掺杂、造假”行为,此次抽查发现从衢州市供销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抽取的广东开平市和记酱业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和味轩”牌香菇老抽酱油(规格:500mL/瓶 高盐稀态 佐餐酿造酱油 三级;生产日期:20050918;QS认证产品),其氯丙醇含量达:4.1mg/kg。
5)、三氯丙醇是一类公认的食品污染物,国内外毒理数据显示它具有致癌作用,并造成肾脏和生殖系统损伤。个别酱油生产企业利用这种富含氨基酸的酸水解植物蛋白液作为一种增鲜剂,添加到酱油、蚝油等调味品中以增加其鲜度,从而造成了上述食品的污染。一些急功近利的企业,钻标准的空子,为降低产品成本,往往在配制酱油中大量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将含有三氯丙醇的配制酱油标称“酿造酱油”,欺骗误导消费者。
酱油根据质量等级可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最常见的是最低级-三级酱油;根据饮食分类有:烹调型(应经过烹煮)与佐餐型(即食)。
工商机关提醒选购酱油时可参考以下几点:
一看标签上标明的氨基酸态氮含量,特级、一级、二级、三级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分别≥0.8g/100ml、≥0.7g/100ml、≥0.55g/100ml和≥0.4g/100ml。
二看标签上的酱油类型是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佐餐酱油还是烹调酱油,根据用途选购。
三看生产日期,不要购买过期产品,要有Q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