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天佑”商标持有人李先生处了解到,关于“天佑”诉“天佑德”侵权一事正在积极的准备中,相关事宜已经委托在处理商标知识产权案件方面颇有名气的安徽中邦商标事务所资深律师石磊处理该案件。
据了解,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权行为。石律师告诉记者,“天佑”是已经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天佑德”不仅在字面上与“天佑”十分近似,而且从含义上讲意思也差不多。对于酒类行业来说,“德”字是被普遍使用的一个字,像“XX德”酒有很多,可以说“德”字在酒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通用名词。因此,不论是李先生本人还是律师,对打赢这场官司都很有信心。目前,商标事务所方面正在整理资料并进一步收集证据。
据石律师介绍,根据商标法,诉讼索赔可以依据以下三个方面的任意一方面:一是看侵权方赢利多少,二是被侵权方损失多少,三是无法计算的情况下,按50万以下赔偿。“天佑”还未做成产品,因此不存在损失多少的说法。但是“天佑德”目前年销售额是几千万,赢利估计在好几百万,因此本次诉讼的标的会远远大于50万元。
记者通过电话与青稞酒业技术中心的张经理取得了联系。张经理表示,关于商标侵权一事,青稞酒业已经于今年3月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了关于“天佑德”的材料说明,目前只有等消息。而李先生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事,他事先并不知情。他显得比较无奈,称如果是那样,也只有等法院方面的通知。(黄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