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昨天通报的流通领域白酒产品监测结果显示,11种白酒质量不合格,北京市企业生产的“九州春”牌九州春御酒、“京古”牌北京二锅头酒上了黑榜。
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酒精度达不到明示值。二是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总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此外,本次监测还发现部分白酒标签标识不规范,有的未标注产品属性,有的未标明生产日期。(革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