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稽查大队、区食药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量,共检查单位50余户,当场处罚食品标识类案件1起、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类案件2起,发出谈话通知8张,与12户个体经营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抽验冬虫夏草、西红花等药材4件,制作印发《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条节选宣传单110份。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食品经营单位能亮证经营,保健食品经营大多有相关资质材料,未发现有经营单包装山参、蛤蚧、海马等中药饮片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品无生产日期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已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