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质监局的统一安排,2005年12月29日,三明市质监局对辖区18家超市和商场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集中检查,下达了15份整改意见通知书。
此次检查的产品对象主要是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等15类食品以及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检查中发现,部分白酒没有生产许可证,也没有生产日期。主要产品有标称“四川省泸州市神州酒厂”生产的“高粱王”、“四川省国营富顺县酒类总公司”生产的武春“高粱酒”和“高粱王”、“山东博兴县宏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燕乐春”和“老白干”、“四川省绵竹金不换酒厂”生产的“锦竹大曲”等。
检查中发现,部分肉制品无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有标称“晋江市美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园”猪肉脯、“美天”牛肉干,“长乐食味特食品厂”生产的“食味特”牛肉干,“福建省晋江市华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脯,“石狮市万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回味”咖喱牛肉干等。还有部分食品虽有“QS”标志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