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金龙)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严格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而厦门也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实施工作,药店药师不在岗将不得销售处方药。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厦门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厦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将国家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转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求零售药店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或分区摆放、分类管理,标明规范、醒目的专有标识和警示语、忠告语,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凡核准经营处方药的零售药店,驻店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负责处方审核和对消费者进行用药指导;处方未经符合规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调配和销售;驻店药师因故临时离岗时,应在处方药销售区域出示醒目的警示牌,声明“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以及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应严格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
另悉,截至11月21日,厦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表491份,比2004年上报数增加300%。据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涉及用药安全有效,事关药物安全性再评价的重要工作,也是体现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相关新闻5种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涉嫌添加药物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近日,在全国食品专项整治中,发现5种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涉嫌添加药物,卫生部已发文要求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昨日,记者走访了厦门一些药店及保健食品经营店,均未发现这5种保健食品。
据了解,这5种保健食品分别是:“一生唐乐舒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546号;“济世慈航绿源蜂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384;“同春堂苦瓜口含片”,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107号;“唐即克得富贵乐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47号;“绿因唐平口含片”,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537号。
在湖滨大药店,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该店的营业员一一询问了是否出售上述5种保健食品,一名营业员在查对了该店销售的保健食品后表示,未销售记者所指的5种保健食品。记者随后又对SM城市广场底层的三家保健食品店进行调查,也未发现上述5种保健食品。
此外,记者从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该所已从上周开始对全市多家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店进行突击检查,至今尚未发现被通报查处的上述5种保健食品。
厦门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上述5种保健食品,请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卫生监督部门将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经营单位公告收回违禁食品,并予以销毁。对仍然继续销售的经营单位,将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