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吉林省商务厅了解到,根据商务部日前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从明年起,该省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的,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省酒类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月下旬,该省、市酒类管理部门以及省内七家酒类生产企业将赴广州,在全国酒局大会上学习有关《办法》的详细规则,吉林省相关措施目前正在制定中。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该省还将逐步取消散装酒,并将对散装酒统一实行定点、挂牌销售,禁止在农贸市场等场所流动销售。同时,省酒办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散装酒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发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据了解,以往该省酒类管理部门只凭着“两证一标”即批发、零售许可证及酒类准入标识进行监管,并未出台相关条例,为监管带来一定困难。省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的《办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饮酒安全,我省将根据规定坚决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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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规定商家不准向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出售酒,如果有人发现有未成年人在酒吧里喝酒,或者超市把酒卖给了穿校服的孩子,就会给警察或工商部门打电话,违法商贩将受到包括吊销执照、罚款等严厉的处罚。对于无法界定未成年人年龄的问题,国外多采取购销实名制的办法,要求商家查看顾客的身份证件。当然,对于孩子帮家长买酒的问题也是被禁止的,商家担心受处罚,是绝对不敢卖的。
(李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