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安全技术中心黄昆仑博士日前介绍,今年10月,雀巢公司将“雀巢巧伴伴”样品送到中心,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后,没有检测出转基因成分。他说:“检测中心只对样品负责,雀巢公司送来的这袋‘雀巢巧伴伴’不含转基因成分,并不是说其在中国销售的所有产品都不含转基因成分。”
据称,该中心是获得双认证的转基因检测机构,也是农业部筹建中的12家转基因检测机构之一。
此前,在朱燕翎状告雀巢案的审理中,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对原告提交的一袋生产日期为2003年2月15日的“雀巢巧伴伴”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含有转基因大豆成分。
该中心的章先生说,他们也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并没有自行设计引物,但他们检测的那一袋确实含有转基因成分,这已得到法院和雀巢公司的认可。
据原告律师介绍,选择上海这家检测机构,经过了法院和原告、被告三方的同意。结果出来后,雀巢公司又要求重新检测,被法院驳回,但法院同意其对该产品进行复查。
朱燕翎女士的代理律师吴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朱女士购买的那袋“雀巢巧伴伴”确实含有转基因成分,雀巢公司自己也予以承认。雀巢公司在包装上不应该不标识清楚,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实习生 黄连星 记者 张东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