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过去珠海市香洲、斗门、金湾区淡水养殖的水产品均没有专门的海上通道运往港澳,渔货必须绕道到深圳才能出口港澳市场,手续麻烦,运输成本也偏高。2000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港澳流动渔民参与海洋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文件,指出“港澳流动渔民在珠海市养殖的水产品,可自行参与港澳市场的流通”。2001年10月市长办公会议上,又作出了“关于港澳流动渔船运输水产品进出港澳问题”的会议纪要,认为随着海洋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捕捞业不断萎缩,允许港澳流动渔船运输水产品进出港澳,一方面可解决珠海市及周边地区养殖的水产品直接从珠海出口香港、澳门专用船舶的运输问题,另一方面可拓宽珠海市流动渔民的经营范围和活跃珠海市水产品市场,对增加农民收入、保持港澳流动渔民稳定、促进粤港澳之间的交流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