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处于商标争夺战漩涡中的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又在“清理门户”,矛头直指贵州老干爹食品有限公司。
此前,在贵州、湖南两个穿着白围裙的“老干妈”的商标争夺战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贵阳“老干妈”胜诉。
有法律专家剖析,一个品牌,接二连三引出那么多麻烦,其间透出的许多信息表明,商标注册及企业名称登记过程中,种种问题与现象亟待规范。
新的争端,起于2002年3月7日“老干妈”公司召开的一次“企业维权研讨会”。会前,该公司散发了一份递交给贵州省政府的紧急报告,请求查处“老干爹”厂家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报告称,“老干爹”借助“老干妈”之名及市场大肆行销,连系列产品的名称也和“老干妈”亦步亦趋。在各地市场及超市中,“老干爹”有意与“老干妈”摆放一处销售,甚至制造“亲戚关系”,其目的在于混淆品牌,误导消费者……
“老干妈”公司总经理李贵山认为,“老干爹”的行为属“有意搭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局第33号令《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有关规定》的内容。
刚刚赴重庆打假归来的“老干妈”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春节前夕,湖南省有关法院,已经根据北京高院的判决,对湖南“老干妈”企业采取了第一次强制执行措施。
这才使贵州“老干妈”公司能够腾出手来解决“卧榻之侧”的问题,不仅“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等都系其维权的目标对象。
3月15日,“老干妈”公司正式在当地几家主要报纸刊载了“严正声明”,指出:该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老干 X”同类产品,也未与任何企业进行任何方式的合作。该公司董事长“老干妈”陶华碧女士无一亲戚在外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市场上流行的“老干 X”是“老干妈”的什么人之类的说法属无稽之谈。
“声明”显示,2001年,该公司上缴税高达3700万元。
此间观察人士注意到,“老干妈”公司的“维权会”有贵州省副省长王正福,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吴静波,以及贵阳市副市长黑卫平等多位省、市领导参加。
他们在发言中强调,“老干妈”遇到的,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而是用什么样的市场环境来发展地方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的问题;对“故意搭车”的行为应该予以制止,但要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制止,有待于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统一认识。
会间,有领导甚至直言:“说实话,我不喜欢‘老干爹’这个名字,别人取了一个‘老干妈’,且创出了品牌效应,你就去取一个‘老干爹’,这算怎么一回事?”
针对“老干妈”公司挥出的“重拳”,在沉默了10余天后,“老干爹”公司终于做出反应。
3月26日下午,“老干爹”公司召开“呼唤诚信”新闻发布会。该公司总经理邓承俐措词强硬地表示:“说‘老干爹’与‘老干妈’沾亲带故、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实属无稽之谈。假如有人真认为‘老干爹’公司侵权了,为什么不诉诸公堂呢?我们将奉陪到底。”
他解释,早在80年代初,其饭店中一老师傅常被熟客习惯地称为“老干爹”。此后,饭店发展为食品厂,开始生产“老干爹”系列辣椒产品,1997年获得“老干爹”头像的瓶贴外观设计专利。
然而,“老干妈”坚持认为“老干爹”故意搭车,并说,其与“老干爹”对簿公堂的相关法律文书已在准备中。
据了解,“老干爹”最初亦与“老干妈”同在贵阳市南明区,1999年将新厂建到了相邻的乌当区。在南明区大力将“老干妈”扶持为名牌企业的同时,乌当区亦相继给了“老干爹”“先进纳税户”、“2002年度重点企业”称号。
截至目前,尚无“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等企业有反应的消息传出。(谢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