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17〕56号
【发布日期】 2017-05-1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n.gov.cn/zfxx/zfwj/szfbgtwj/zfwj2011_119229/201705/t20170522_2952053.html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