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质监局,自治区计量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饮食服务业计量监督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区局计量处。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