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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5/3 13:46:00 来源:网友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梧州市新兴珠宝路6号


联系电话: 0774-583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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