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知识资料网站
用户中心
行业资料 实用资料 质量管理 健康生活 经营管理 最新资料
关键词:
站点位置: 首页 > 知识资料 > 实用资料 > 政策法规 > 食品法规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

时间:2015/11/2 14:53:00 来源:网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局)、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公安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积极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


(一)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消费方式及习惯转变,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


(二)主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做到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风险管控。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坚持全程监管。统筹兼顾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坚持监管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措施、成果、案例等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三)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从整治农残兽残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按年度确定阶段性重点整治品种,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查等突击检查方式,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畜禽肉类注水行为。


(四)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针对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窝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整治农村市场的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类型食品,以及“假农药”“假化肥”,坚决从严查处商标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对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类型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并严格依法查处。


(五)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要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六)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地方各级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要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农村食品日常监管力度


(七)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农兽药登记使用制度,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农兽药合理使用准则和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等良好农业操作行为规范,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覆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去向可查、来源可溯、责任可追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同时,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组织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八)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各地要尽快制定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用餐管理措施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抓紧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食品大型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大以农产品主产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措施,规范餐饮加工操作人员的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和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来源以及卫生环境,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九)强化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农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积极探索和实践基层蹲点调研、随机抽查等工作模式,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隐患。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深入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置,主动回应农民食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和关切。


四、加强规范引导,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资源配置,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检、样品检验所必需的设备;监督指导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配合和衔接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要求,将包括生产经营过程的日常监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管理 农村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5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查看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专题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