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规就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物基食品及婴儿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和控制体重代餐等食品类别的组成及信息要求建立了通用规定,并就可添加至这些食品类别中的物质建立了一份联合目录及其更新规则。食品所适用的所有欧盟法律适用于本法规所覆盖食品类别,当有抵触时,本法规所述规定优先适用。欧盟委员会将于2015.7.20之前就以上食品类别的组成、农药使用及残留、标签信息、市场准入、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促销及商业活动,以及婴幼儿及儿童喂养介绍、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等具体要求,面向年龄较小孩子的乳基饮料及类似产品、面向运动人群的食品陆续发布具体法案。(请先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