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以来,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渔业科和执法大队在乐清湾北部杨公岙、七一塘两岸等水产养殖区开展禁止使用有害农药宣传。
工作人员在养殖区张贴《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养殖区域使用有害农药的通告》,对养殖单位和养殖户的养殖清塘用药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养殖户规范水产养殖清塘用药行为,防止有害农药污染损害养殖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通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养殖区域使用三唑磷、五氯酚钠、氯氰菊酯、速灭菊酯等有害农药。围塘养殖的清塘除害,必须使用无公害药物,并要事先通知相邻养殖户,以避免出现损失。通告明确,如违反规定,使用各种有害农药,污染养殖区域环境,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广大群众民发现他人使用违禁有害农药时应及时向海洋与渔业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