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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提醒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时间:2017/1/10 9:43:02 来源:汴梁晚报

全媒体记者杨柳村报道 春节将近,各类肉制品尤其是卤肉制品消费开始红火,为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市民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据市食药监局餐饮管理科科长马双阳介绍,亚硝酸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类含氮无机化合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

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容易引起急性中毒。当摄入量达到0.2g~0.5g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时可致人死亡。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市食药监局因此提出消费建议,消费者要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食盐。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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