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的卤制品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又置之不理,近日,湖北省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该县法院联合对辖区内一食品经营户肖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
去年,房县局在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委托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肖某制售的卤制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卤制品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为不合格食品。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肖某予以行政处罚。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肖某在法定时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该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