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市共有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7家。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由批发市场入手进行食品检验、申报台账和打印上市凭证随货通行。
此外,《通知》要求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销售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且必须增加“入场销售者无条件服从市场开办单位检测和销毁工作要求”的条款;还应设置专门的销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