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合肥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如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一份调查显示:食品安全总体态势仍不乐观,监管队伍弱、技术设备不足、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及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多、小、散、乱、差等现象,亟待解决。
在6月29日召开的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上,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向与会的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了省城合肥食品安全工作调查情况。
调查表明:去年一年来,合肥市累计投入食品安全保障资金2.23亿元。建设了基层食药品监管所快检室34个、农贸市场快检室70个。已配置和正在配置的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80个,畜产品兽残快速检测系统30个、水产品兽残快速检测系统20个,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但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仍存一定差距。
基层监管:
职责不清重复、空白监管弊端未除
基层监管队伍参差不齐,一些地区监管人员相应减少,结构不尽合理,少量技术人员均摊过重,大多数工作人员不懂技术,定岗不明、老化现象严重,常态化检查执法任务难以完成。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应的工商、质检、食药监三部分事权划分不明,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案件处罚等方面,职责不清、监管重复、监管空白弊端并未消除,各部门之间的合理监管机制不健全,“食安办”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到位。
少数乡镇、街道未设置市场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各开发区相关机构的职能仍未能落实到位,无专业人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安全监测:
技术设备配置不足不齐全不到位
调查发现,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检测设备配置不齐,快检设备配置纳入省民生工程以后,除少数县区进展较快,大部分县区都在等待省市配套,存在着县(市)区基层监管机构快速抽检设备配置不全,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监测设备不到位现象,不能满足食品监管工作的现实需求,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不能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筛查,依靠传统监督检查方法和经验依然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主要方法,这些都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监管效果和技术监测水平。
生产经营:
主体责任不落实故意作假现象犹存
不少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多、小、散、乱、差依存,一些小作坊式的生产加工单位,生产设备落后、厂房条件简陋、技术水平差等现象严重,健康体检前先上岗等现象时有发生。
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无证经营,有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配合执法部门监管,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经常回避抵触,甚至逆法而行,在生产加工食品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一些网购食品经营者无证、无地址,虚假宣传,成为食品安全新的监管难点和盲区。
对此,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鼓励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落实基层乡镇街道“一乡一所”市场监管所的配置要求,保证专职编制人员到位和落实,严格制度,解决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等无证经营、无序经营等突出问题,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从条件较好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起,建立全覆盖的食品追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本报记者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