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对糕点小作坊、熟食店、面粉加工厂和馒头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执法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是否如实记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12家糕点小作坊、20家熟食店、15家馒头店。个别企业、小作坊存在进货索证和验收登记不完善,标签、说明书不齐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生产标准等现象,执法人员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在对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场检查中,检查发现,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所使用的原辅料多为小麦粉、玉米面、黑米面和白糖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多为干酵母、小苏打、面碱等物质,未发现使用色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