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璠) 近日,《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市设置为四级网格体系
《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依据我市现有行政区划,将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在现有市、区(县)、镇(街)、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市设置为四级网格体系。以行政村(社区)为基础网格单元,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以涉农镇(街)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域作为二级网格;以区(县)为监管网格单元,所辖区域为三级网格;以市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四级网格。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各村设立1名村级监管员
《方案》明确了四级网格管理机构及各级职责。村委会(社区)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各行政村(社区)设立1名村级监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各涉农镇政府(街办)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由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承担本区域内属地管理日常工作,确定并配置工作人员进入一级网格,包联到行政村(社区)和具体监管对象。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涉农镇政府(街办)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室)和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区(县)农业部门作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农林委为四级网格管理机构。市农林委农监局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领导工作。
年底前检验运行效果
根据《方案》安排,年底前,我市全面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同时,一、二、三级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点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责任人、突发性事故处理程序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每月定期向上一级网格管理机构汇总上报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