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记者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15日通报全市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称,本月2日至15日,稽查部门共出动1996人次,检查各类食药生产单位、零售商、餐饮店等1877家,抽检产品254批,立案37宗,捣毁非法经营窝点4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8份。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这是珠海食药监管部门近期开展的最大规模执法行动,检查结果显示,珠海食药安全状况整体良好,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当天,该局还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建议市民节日期间饮食应合理规避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
一、应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二、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四、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五、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六、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七、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