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买食物,特别是熟食、快餐、面食等热食,许多商家都喜欢拿塑料袋直接装,这种做法貌似既便捷又卫生,但是,在这“卫生”的背后,却存在很多隐患。
在红山区银行胡同附近的一家麻辣烫小吃店,记者看到,用来装刚烫熟的蔬菜和米线的盘碗上都套了一个塑料袋。一位顾客告诉记者说:“用碗害怕不卫生,那么多人吃过,套个塑料袋比较干净,吃得比较放心。”这位顾客还告诉记者,在这附近吃饭的一般都是店里的店员,有时候外带食品也是用来直接用塑料袋直接装,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小吃店老板也告诉记者说:“套袋子比较方便,直接把袋子扔掉就可以了,不用洗碗。”记者发现这种现状在许多赤峰的早餐摊点以及快餐店随处可见。
但是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规定,塑料袋上应明确标示生产厂家名称、标准编号、规格、材质等信息。没有QS标识及编号标示“食品用”字样的塑料袋可能有安全隐患。根据规定,塑料袋分聚乙烯材质和聚氯乙烯材质两种,其中聚乙烯材质的塑料袋不含塑化剂,可做成食品包装袋,塑料袋必须注明“食品用”字样,但也只可以用于盛放低于50℃的冷凉固体食品。而聚氯乙烯材质材质塑料袋,由于遇到高温会释放出铅等对人体有害的有毒物质,因此只能作为一般包装使用。
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市面上大多是没有注明“食品用”字样的塑料袋,用塑料袋装新鲜出炉的熟食,有危险,尽量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