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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克装食盐换高档“外衣” 庆幸的是价格没涨

时间:2012/7/4 11:36:26 来源:半岛网

   市场上的饮料、食品甚至奶粉换个包装或许零售价会提高 ,但小包食盐变换“马甲”后,价格却依然不变。

    7月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盐务局提出的《关于改进食盐小包装的请示》,省物价局回复表示食用盐零售价格仍实行全省统一价,改换包装后价格维持不变,其中500g装依然按照1.5元/袋进行销售,市民在 3年中不用担心食盐涨价问题。

    据了解,省物价局日前在“关于食用再制盐小包装改进后价格问题的批复”中表示,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做好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通知》要求,同意省盐务局今后将现在的食用再制盐(一级精制盐,下同)小包装由250克和500克纸塑包装商品改为250克和500克优质复合膜包装,但省物价局规定食用再制盐小包装改进后零售价格不得与现行销售价发生改变,即:250克优质复合膜包装食用再制盐按照每袋0.80元销售,500克优质复合膜包装食用再制盐每袋依然按照每袋1.50元进行销售。

    此外,记者获悉,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粉精盐(二级精制盐,下同)、粉洗盐和日晒盐的包装及零售价格,省物价局规定依然不变,按照500克复合膜包装的粉精盐每袋1.20元、粉洗盐每袋1.00元、1000克复合膜包装的日晒盐每袋1.80元销售,并且执行食用盐零售价格全省统一价。

    食用再制盐小包装改进后,省物价局还要求盐务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编码、统一标识销售。同时,要确保500克复合膜包装的粉精盐、粉洗盐和1000克复合膜包装的日晒盐供应,不得断档和脱销。食用再制盐与粉精盐的包装应在醒目位置有明确标识区分。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价格批复后,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而且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市民在3年之中不必担心涨价问题。同时,省物价局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普通食盐断档脱销、擅自提高食盐零售价格、越权定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相关搜索: 食盐 包装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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