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冬春季节城市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省政府昨日下发《关于在全省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根据本地冬春蔬菜供需情况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储备品种主要为大白菜、萝卜等耐贮存蔬菜,按本市州城区人口每人每天消费0.5公斤蔬菜、保证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蔬菜储备动态库存。
标准:每人每天一斤菜
我省将在全省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其余各市州将以保障冬春季节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大幅度波动为重点,根据本地冬春蔬菜供需情况尽快建立该制度。冬春蔬菜储备的主要品种包括大白菜、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圆白菜等耐贮存、易周转的蔬菜,各市州可根据本地消费习惯和储藏能力因地制宜适当调整蔬菜品种;按照本市州城区人口(包含流动人口)每人每天消费0.5公斤蔬菜、保证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蔬菜储备动态库存。冬春蔬菜储备实施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2月初至次年3月底,各市州可根据气候变化及消费特点确定具体起止日期。同时要按照远近结合的原则选择储备地点,以调运便利的城市中心区储备为主,近郊产地储备为辅;结合本地现有设施和财力情况,选择便捷高效和成本低廉的储藏设施,产地储备可采用简易冷库或地窖等设施。
运作:鼓励学校、单位参与储备
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方式开展储备工作,选择具有较强经营实力、产销衔接能力、仓储能力、存储经验和销售网络的蔬菜经营企业承担储备任务,充分依托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城市近郊实施产地储备;鼓励具有一定消费规模的机关、学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合理选择以下储备运作方式:一是建立动态库存,由政府和骨干蔬菜流通企业签订协议,委托企业结合经营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库存规模,政府对企业承储发生的必要费用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委托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产地储存,政府对产地储存费用给予补贴。
补助:省级财政每公斤补0.25元
各市州要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储备实施管理办法,承储企业要按照合同要求按时自行采购入库,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同时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行专项补助,按照实际储备量以每公斤最低0.5元的标准对承储主体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货币补贴。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市州按照核准的实际储备量,以每公斤0.25元的标准发放省级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下发。各市州也要制定具体扶持政策,确定市州承担的补贴资金,财力允许的市州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开展蔬菜收购、产业化经营等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