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是高风险出口产品,特别是欧盟、日本等对其安全卫生质量要求极为严格。为确保我省出口花生质量,吉林检验检疫局制订了严格的出口花生检验检疫监管规程并切实执行。
一是从源头上加强花生种植基地管理。引导企业推进“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模式,形成完整的基地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国外的技术壁垒,做好出口花生原料种植基地土样、水样、花生样品的黄曲霉毒素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普查和残留监控工作。
二是帮助企业建章建制。建立出口花生质量追溯机制、黄曲霉控制体系及花生质量档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取制样程序,根据进口国的要求,对加工的产品实施批批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三是加大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力度。对出口到欧盟、日本的花生批批实施现场检疫监管,并严格按照进口国标准取样进行黄曲霉毒素和农药残留量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的安全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