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段某在垃圾场内拾得一吨即将销毁的“问题”奶粉,卖给无名加工厂,用于生产假冒瓶装牛奶,最终这批奶粉被查出三聚氰胺严重超标。昨天,市一中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终审判处段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去年“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各奶粉生产厂家都严格自查,并将问题原料销毁。去年12月,安徽来沪人员段某伙同他人在奉贤区星火农场附近的垃圾场内,捡拾到某乳业公司欲在该处销毁的袋装奶粉约一吨,遂以1.1万元的价格将奶粉倒卖给浦东川沙新镇七灶村一家无名加工厂老板赵某,用于生产假冒的瓶装牛奶。
今年4月,浦东新区质监局在赵某的仓库里查获这批奶粉。一审法院认定段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1.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段某不服上诉。
市一中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量刑并无不当,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