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广告上有大块大块的肉,咋泡出来就找不到呢?昨天,有市民打进本报热线称,方便面可太忽悠人了,把家里的小孩忽悠得哭了好一阵。
方便面把小孩忽悠哭了
“方便面广告越做越夸张,广告里的大块肉实际上只是小肉末,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管管呢?”昨天,家住龙湖的王老太向记者大倒苦水。
王老太介绍,她4岁的小孙子看到电视上的有大块牛肉的方便面广告,便嚷着要买来吃。可是当面泡好后,除了几粒绿豆大小的肉末,始终未见大块的牛肉,小孙子便大哭大闹起来,“小孙子这一闹,弄得家人不知如何解释。方便面广告与实物间的差别那么大,这是不是也太忽悠人了呢?”
玄机:“图案”
记者留心观看了几个品牌方便面的电视广告,确如王老太所说,大块牛肉、鸡块、虾仁等在广告中频频出现。在某品牌葱爆牛肉面的外包装图案上,面条上放着几片酱色的牛肉。记者购买将面泡好后,只有两三片指甲盖大小的肉漂浮在面汤里。某品牌海鲜酱拌面的外包装上,图案不仅有鲜嫩大个的虾仁,还有螺肉。但记者将面泡好后,没有看到图案中的鲜嫩大个的虾仁和螺肉,取而代之的是几粒小虾米和细碎的蔬菜。
仔细观察一些品牌方便面的包装后,记者发现,几乎每袋(碗)方便面的包装上都印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即“图案”或“本品以实物为准”。
市民选购时多会受广告影响
记者昨天在解放碑随机采访了30位正购买方便面的消费者,几乎九成的消费者坦言,尽管明知方便面的实物与图片有差别,在实际选购时,还是会受到广告图片的影响。
在论坛中记者看到,有网友戏称:“方便面的广告打了几十年,从来都很假的,目的就是让你流口水又吃不到。”
商家:
以唯美画面吸引眼球
方便面广告为何要如此做?昨天,记者采访了一家知名品牌方便面重庆分公司公关部人士,该人士称,现在方便面竞争激烈,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为了能够抓住消费者,在市场取得一席之地,在广告上得下工夫。而广告的关键所在就是要通过唯美的画面、图片,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这样企业做广告的目的就达到了。
该人士还表示,他们的广告不是虚假广告,因为包装上注明了“实际以商品实物为准”。
工商:
尚难认定是否违法
广告与实物差别较大,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季平表示,广告语、广告形式可适当地夸张,方便面的广告宣传与实物有区别,但基本还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上的。如牛肉面配料中的确有牛肉,至于所含肉片的大小,这涉及厂家的一些“技术”问题。目前《广告法》还存在一些缺陷,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欺骗和诱导消费者,对于什么是欺骗和诱导,其中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尚难认定此类广告是否违法,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律师:
市民可提起公益诉讼
律师贺天强表示,广告中对画面或图片的色调、大小,进行适当的艺术化处理是允许的。但是,方便面广告把实物中的小肉末说成大肉块,这属于过分夸大,涉嫌误导消费者。
广告图片角落用小字写着“图片,具体以实物为准”,不能作为商家免除责任的借口。除非这句话用的字体跟广告上其他字体的大小一样,方便面厂家如此做广告,是在打《广告法》的“擦边球”。
律师建议,若市民欲告生产厂家,可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简单地讲,就是消费者试图以个人的抗争,去捍卫全体消费者的权益。公益诉讼的目的未必是出于原告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判决的效力也不仅局限于诉讼当事人,对案外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人都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