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开展的山东省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中,经省消协、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13个部门联合评定,山东景阳冈酒业有限公司再次荣获“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这是该公司2004年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景阳冈酒业不断弘扬“人淳酒纯”的企业精神,始终信守“先做人,后酿酒;做好人,酿好酒”的经营理念,恪守“受益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经营宗旨,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视消费者为衣食父母,以消费者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坚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标,始终坚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行“食品卫生工程”、“食品安全工程”,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以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满意。同时,该公司还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认真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处理,每年的3.15期间都组织现场咨询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进行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