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姜坊永强粮食加工厂生产车间一派繁忙的景象,业主正加紧生产一批批订单大米。这是明溪县姜坊永强粮食加工厂生产的“溪禾香”牌优质大米获国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给企业带来的变化。
盖洋镇是全省商品粮基地,近几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万亩,总产在2.5万吨以上,粮食产量占全县总产量的25%。明溪县盖洋镇村民罗永强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总投入100万元,于1995年创办姜坊永强粮食加工厂,年产优质大米2500吨,粮食经加工后主要销往泉州、永安等地,也为盖洋镇农民销售粮食开辟另一增收渠道。
前不久,罗永强高兴地领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证书,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姜坊永强粮食加工厂生产的“溪禾香”牌优质大米符合绿色食品A级产品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有效期限至2011年4月。
明溪县姜坊永强粮食加工厂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得到明显发挥,今年4月份的订单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