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食品保鲜膜、食品包装袋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33家企业生产的4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3%。
此次抽查依据GB 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食品保鲜膜、食品包装袋产品的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及感官指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蒸发残渣项目不合格。作者:刘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