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一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意外发现酒瓶中有玻璃渣,而此类现象在今年夏天格市的啤酒市场上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了瓶装啤酒的信誉危机。
格市市民黄海青在格市北出口盐桥村开了一家小商品零售店,6月8日,在他的要求下,西凉啤酒在格市的某代理商给他送了120件每件9瓶的西凉啤酒。6月9日,一名消费者在黄海青的零售店购买了啤酒后,没多久便返回店中要求赔偿,原因是发现购买的啤酒中,有3瓶啤酒中出现了玻璃渣。黄海青随即找到了该代理商,该代理商的答复是,啤酒是厂家生产的,应该由厂家解决。6月25日,记者见到了内有玻璃渣的啤酒。酒瓶上的封签完好,瓶上标明的生产厂家是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酒瓶中的玻璃渣清晰可见。
记者随后走访了格市消费者协会,该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在前一阶段,一消费者在购买啤酒的时候,也发生了因酒瓶内壁没有洗刷干净而引发的纠纷。瓶装啤酒频频出事,在格市的啤酒市场上引发了“信誉滑坡”。格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黄海青遇到的问题,如果酒瓶没有开封,销售商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赔偿给消费者两瓶啤酒,可是一旦开封,事情往往就会变得复杂,因为很多消费者很可能没有办法证实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因此和销售商“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代理商赔偿两瓶啤酒的规定,黄海青认为处理过轻,他说带有玻璃渣的啤酒瓶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信誉,这恐怕不是两瓶啤酒所能打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