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蒲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09
【生效日期】 2016-09-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163&tid=236158
各乡镇人民政府,鹤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蒲江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蒲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