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18期食品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抽检1类食品9批次样品,均为酒类,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等。抽检依据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指标。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