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明确分级监管。按照“抓重点、控风险、提效能、保安全”原则,明确风险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开展企业风险ABCD等级评定,全市食品生产企业552户中等及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占92.9%。
⑵完善档案管理。根据企业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监管工作档案,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100%,小作坊备案监管覆盖率100%。
⑶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试行)》《食品生产问题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审计制度(试行)》等制度,强化企业首负责任,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