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了解到,为加强我省生产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省质监局2017年8-11月组织吸管等8类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了吸管、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用塑料膜(袋)、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一次性竹木筷子等8类产品,共抽检样品86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46%。
一、抽检具体情况
(一)吸管
本次抽查了25批次吸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顺丁烯二酸(以顺丁烯二酸计)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二)奶瓶(玻璃奶瓶、塑料奶瓶)
本次抽查了30批次奶瓶(玻璃奶瓶、塑料奶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顺丁烯二酸(以顺丁烯二酸计)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三)奶嘴
本次抽查了15批次奶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锌(Zn)迁移量、挥发性物质、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人工唾液)(N-亚硝胺)、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人工唾液)(N-亚硝胺可生成物)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四)婴幼儿塑料餐饮具
本次抽查了20批次婴幼儿塑料餐饮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顺丁烯二酸(以顺丁烯二酸计)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五)食品用塑料容器
本次抽查了217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锑特定迁移量、乙苯类化合物(以苯乙烯计)最大残留量、丙烯腈单体特定迁移量(最大残留量)、游离酚特定迁移量、对苯二甲酸迁移总量、双酚A特定迁移总量、顺丁烯二酸(以顺丁烯二酸计)特定迁移量、乙二醇迁移总量、乙苯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脱色试验(浸泡液)。
脱色试验是模拟食品用塑料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食品环境(油脂、酸、醇)而进行的试验。脱色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在接触食品的过程中其有机颜料部分可能会溶解在食物中,若人体摄入溶解在食物中的有机颜料,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脱色试验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有色制品的工艺不当,或者使用的色母料质量较差等原因导致。
(六)食品用塑料膜(袋)
本次抽查了533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甲苯二胺、溶剂残留总量、苯系溶剂残留量、锑特定迁移量、氯乙烯单体特定迁移量(最大残留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皆为溶剂残留总量。
溶剂残留总量是由于食品用塑料膜(袋)加工工艺中所用的印刷油墨和复合胶粘剂本身含有一定量的溶剂,在加工过程中也需要添加一定量的稀释溶剂调节粘度,以适应印刷复合工艺条件的需要。导致溶剂残留总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有选材不当,生产各环节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等。
(七)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
本次抽查了15批次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铬特定迁移量、氟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八)一次性竹木筷子
本次抽查了10批次一次性竹木筷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β型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二氧化硫浸出量(以SO2计)、含水率、联苯、邻苯基苯酚、噻苯咪唑、抑霉唑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二、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