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辽宁:开会非法营销保健品市民可拨打12331举报

时间:2017/11/15 9:34:04 来源:辽沈晚报

利用会议、网络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给食品、保健品变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以次充好,市民一旦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电话举报。

目前,辽宁已经在全省进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行动将进行到明年6月底。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全省各级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会议、广播、电视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

整治工作的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等。

“会议营销,主要受害者就是老年人,诱骗老年人掏光自己的养老钱。地点一般在酒店等场所,市民发现可以打电话举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还补充,在非许可核准的经营地址通过会议等方式进行食品、保健食品推广等活动时,不得存在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否则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不能认定为广告行为的推广宣传形式,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利用媒体广告、会议营销、电信营销等方式向老年人等群体高价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诈骗行为;以变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标识关键项等方式以低档食品冒充高档食品、以过期食品冒充未过期食品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为实施欺诈、虚假宣传而购买、持有、传播特定人群的姓名、电话号码、居住地址、身体健康情况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等,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搜索: 保健品 举报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