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20日,遵照厅长汤方栋指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派出督察组和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再次赴山东石岛及浙江舟山等地对辽宁省转港渔船开展督察检查工作。
在山东石岛,督察组打破常规,不搞一般性的工作汇报,而是按照前次督察明确的问题和短板,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逐项汇报解决本地区转港渔船涉外渔业管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对一时还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解决时限,拿出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会上还传达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通导装备使用管理的通知》,传达了辽宁省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最后,荆南进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北斗系统作用,利用好先进技术掌握渔船动态;二是要求海上渔船实行编队生产,做到相互照应,相互监督;三是要明确重点管控目标,建立船长档案;四是要加强通导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五是各市要加强与石岛办事处联系,保证信息共享和畅通;六是要加强自身安全保障意识。
在浙江舟山,督察组召开了船东及渔民代表座谈会,听取渔民代表的意见,相互进行了交流沟通。在石岛和舟山,督察组还深入当地渔港,检查了在港的辽宁籍渔船,要求渔民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渔业协定,规范海上生产,不去敏感水域作业,严防发生涉外违规事件。